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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地方首提小贷联姻P2P “P+N”模式迎新机遇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晨曦遇晓    时间: 2015-7-7 23:58
标题: 地方首提小贷联姻P2P “P+N”模式迎新机遇
小贷公司的经营瓶颈逐步被打破,而其触网也在加速推进。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了解到,江西省政府金融办日前出台《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支持优质小贷公司与互联网P2P平台开展业务合作,符合条件的可开展资产证券化、贷款管理等表外业务,这是地方政府首次明确提出支持P2P与小贷公司合作。

博金贷总经理熊小鹏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上述《意见》对于推动小贷公司转型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重大。此外,推动P2P与小贷公司合作,可共建资产生态圈,有利于提高P2P的风控能力,“P+N”模式(即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合作模式)在规范中迎来新机遇。

小贷与P2P合作获肯定:《意见》称,将加大江西省小贷公司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,支持优质小贷公司与P2P借贷平台开展业务合作。此外,《意见》还健全了小贷公司经营规则和负面清单管理,严格禁止小贷公司有虚假注资、抽逃资本等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
据记者了解,这也是地方政府首提支持小贷公司与P2P联姻。熊小鹏向记者表示,这是从地方政府层面确定了P2P的合规地位,另外也提高了小贷公司的经营杠杆,小贷公司属于类银行金融机构,很多公司不愿意与它们合作,与P2P合作是较优的选择之一;再者,小贷公司目前普遍经营情况不好,必须从政策上提高积极性,让小贷公司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。

此外,《意见》称,小贷公司融入资金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可达200%,小贷公司表外业务余额与表内业务余额比重可达100%。目前,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、捐赠资金,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的融入资金;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%。《意见》称,对于设立满2年,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,不良率低于2%等,可在规定区域内经营票据贴现(但不包括转贴现),商业承兑等信贷类业务,开展资产证券化、贷款管理等表外业务。